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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医生,拿什么来保护你的职业安全?时间:2017-05-09 从医有风险,执业须谨慎。 我们曾经亲身见证了广东某市‘第一刀’被废,这位外科医生连续5次导致手术病人死亡,因为他违反术前讨论的规定,没有做好术前准备就直接动手术。 4月16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伞友咖啡,深圳市卫生团工委在这里举行了“青年医生论坛”第四期,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辉一开始就给了大家一记“棒喝”。 过去的2个月,湖南衡阳连续发生了5起恶性伤医事件,从医风险又成了大家心头萦绕的愁云。这次论坛的主题就是谈谈“医生的职业保护”。 01 规范执业行为 “不要以为水平高,就可以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王辉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医生创业面对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是巨大的,很多私立医院由于一单案件而关门。最近这一两年,公立医院的纠纷量在下降,但私立医院的纠纷以5到10倍的速度在增长。 规范执业行为,是医生创业的一个基础。医生一定要学法、懂法,包括《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以及医疗核心制度等。比如《侵权责任法》第57条(尽到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第58条(推定存在过错)、第55条(尽到说明、告知义务)。 《侵权责任法》这三条提醒大家,你的每一个行为都牵涉到人的生命健康,所以对自己要慎重,不要傲慢,不要认为你的水平有多高,就可以在执业过程中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你起码要把4月1日执行的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里面的18项核心制度,一定要认真研读、认真执行。我们现在的医疗纠纷有1万多件案件,每一个医疗纠纷案件,都可以找出违反了哪一条核心制度。 刘淼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作为临床医生,一定要全力以赴,认真负责,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因为我们面对的是病人,是一条生命。任何时候都要打起百分、千分的精力做好每件事情,不要让医疗纠纷发生。正因为认真负责、规范诊疗,即使有医疗纠纷发生,我们也敢于勇于站出来说我没有错! 张小明 广东军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 从风险上来考虑,我们当然要按规范办,但实际上有些患者更希望医生有一些突破,大胆去做一些更好的尝试。这个大胆办和按规范办是一个矛盾。 02 购买医疗责任险 “医院、医生购买责任险,患者购买意外险,共担风险” 王辉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广东惠州曾经医闹很严重,这两年多以来大幅下降,因为医院都买了医疗责任保险,大家知道可以通过第三方解决,而且解决效果还挺好。我们去年在全省推动了手术意外险和医院责任险共担风险机制,医患双方共担机制。 赖光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病人关系科主管 港大深圳医院在2012年7月1日开业,2012年6月30日过后的凌晨,医院购买的医疗责任险就生效了,我们开玩笑说,如果没有这个保险,245位香港医生就不会来深圳执业。 我们每年的保费在300万到400万之间。2013年赔出去138万,2014年赔出去189万,2015年赔出去300余万。很多人很好奇,为什么你们买那么高保费的保单,这不是浪费钱吗? 但你再看看另外一家三级的老医院,2013年买了保险,2014年、2015年没买,2013年赔出去140万,2014年赔出去400多万,2015年赔出去1341万! 所以说保险有一个非常好的风险共担的机制。 冯伟 深圳市卫计委医政处副主任科员 医疗责任保险有必要,但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定要承认医疗的高风险,形成医患共担风险的机制。医院买医疗责任保险,患者也买医疗意外、门诊、住院、手术等类别的保险。 李创 深圳市卫计委医改办处长 当前医疗卫生行业有三大趋势,必然会推动医生多点执业自由执业: 1.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去编制化改革,加速人才的流动; 2.国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 3.国家支持多元化办医,支持民营医院的发展。 医生多点执业,自由执业后,需要加强职业的保护,需要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鼓励医生集团发展,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目前,市委政法委也在鼓励发展治理类的社会组织。深化医疗体制改革,需要以法治的思维,经济学的思维来撬动资源的合理流动。也需要用开放式的思维来完善医疗行业治理体系,鼓励发展第三方医患纠纷组织与医疗保险相结合,就是一种防范和处置医疗责任风险的制度创新。 03 改善沟通 港大深圳医院的经验 赖光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病人关系科主管 在整个大的医疗环境中,医生过早打断病人的谈话是常态,1984年的一项研究显示是在第18秒,后来的一项新研究显示,延长到了第23秒。事实上,越早打断病人,则发现病人问题的可能性就越低。而有很多病人也为此进行投诉:他(医生)打断我,他的态度不好。 此外,沟通过程中,医生和病人的交流往往不在一个频道上,医生没有考虑病人的担忧和期望,医生讲的并不是患者想知道的,患者需要的,医生又没讲透。 沟通不畅的后果有多严重?一些研究显示,病人和医生之间的谈话破裂是造成医疗侵权诉讼的重要因素。在70%的案件中,律师把医生的沟通和态度作为病人起诉医疗侵权案件的首要原因。 所以,港大深圳医院在门诊中会给予患者足够的沟通时间,通常为10-20分钟。医院还制定了医生“十大家规”和病人约章,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医院设立内地医院首个病人关系科,保证患者投诉有门,并视投诉为改善的起点,开展根源分析和持续质量改进。遇到医疗差错,医院也会主动向病人坦诚披露。 陈绍喜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急诊科副顾问医生 信任的成本和价格是非常高的。像赖医生说的,我们现在正做出很大的尝试,要把医患关系变成一个朋友的关系、战友的关系,我们需要很大的成本,也需要政府方面的大力支持。 邱蓬露 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副总干事 我们目前的医疗有点机械化,医生天天看的是人,却不懂说“人话”,就是经常不用正常的语言跟患者沟通。还有一个欠缺的是当不太满意的结果出现时怎么应对?医生怎么跟患者交代这个结果?医生的能力是有限的,不能100%获得良好的结果。我们如何坦诚承认我有疏忽?希望港大深圳医院推行人文关怀、建立病人关系科、坦诚披露的做法得到推广。 张小明 广东军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 当医患双方出现不理解情形的时候,沟通非常重要。因为医生是专业的,患者是不专业的,在治疗环节过程中,你更多强调的是医学上的说法,他是非常想要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这个治疗方法未来是什么走向。更多时候医患的沟通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如果这个环节能够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实质的沟通过程,我相信有很大一部分的医患纠纷就此偃旗息鼓,不会演化到冲突。 讨论 赖光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病人关系科主管 坦诚披露是港大深圳医院的一个重要机制。遇到医疗差错,主动向患方披露,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有一位病人做肾结石手术出现意外,事后我们第一时间告诉他,我们错了。他说谁没有错呢?后来他决定放弃索赔,我到现在还很感激这位患者。 王辉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在现有的医疗制度下,3分钟看一个病人,怎么可能不出错?而我们国内大部分医疗机构,医生是不会承认错误的。 讨论 要不要公开病历? 王辉 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今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要求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对此,很多人都有意见。我告诉大家,因为没有时间完善病历,所以病历必然存在很大的问题。 赖光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病人关系科主管 港大深圳医院的坦诚披露,坦诚到什么程度?我们从2013年开始就向病人公开全部病历,没有什么主观和客观,包括会诊病历。对于这个病人来讲,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你在交心。 陆钰萍 深圳市卫计委政法处负责人 我全程参与了《深圳经济特区的医疗条例》的起草,是起草成员之一。对于其中公开病历的规定,我知道有很多反对的声音。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医疗纠纷一旦进入仲裁、调解、诉讼,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都需要提交,来证明你的医疗行为的合规性。既然患者通过其它很多的途径,最终是能获取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的,那么为什么在一开始纠纷可能还没有到达很严重的时候就向病人公开呢? 以往患者向医疗机构申请公开的时候,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公开,怕激化矛盾。但往往是这种不公开,反而会激化矛盾。这个是我们在起草过程当中的一个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