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位:人民调解员、书记员
- 工作地点:国内
- 招聘人数:若干
- 工作职责:
调解员主要工作是调解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
- 任职要求:
人民调解员聘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公正,有责任心、同情心,联系群众;
(二)热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事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及管理经验和较强医学、法学专业知识的人员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
(三)有较强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调解技能和学习能力,身体健康能专职从事调解工作;
(四)具有调解经验的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离退休干部以及医疗机构医务管理部门的离退休医务工作者、护理部门离退休负责人等人员优先考虑。
- 工作待遇:
一、薪酬待遇
所聘人员不仅拥有固定薪酬(面议),还享受“以案补贴”奖励和年终考核奖励。
二、工作地点
全省各地市医调委(以就近工作为原则)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详情:
(一)报名。统一采取邮件、快递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hr_tpjh@163.com
2.快递报名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11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0-83717277转854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可提交电子版):
1、个人简历(1份);
2、学历证和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退休证等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名单。
(三)面试、录用等后续工作,将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