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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广东代表建议:参考医调委设教学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时间:2018-03-18 导读:广东医调委作为全省医患纠纷化解的主力军,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其他领域的纠纷化解提供了鲜活、可供借鉴的经验。3月10日,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在审议发言时提出,化解校园矛盾参考医调委设教学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言内容择录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在审议发言时,谈到教师权益的保护问题。她说,当前受历史和现实种种原因的影响,教师权益的保护一直被忽视,严重时往往会影响到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 她说,管理和教育学生是教师的职责所在。但现实中,个别学生由于受家庭环境、父母教育、生活经历等影响,可能出现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而又拒不服从管教,家长也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情况。有少数学生甚至对教师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李杏玲说,教师在正常教学过程中,出现过失在所难免。只要出发点不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家长和社会应该抱以理解和宽容的态度。 针对这些现象,她建议立法部门有必要从法规中明确教师的具体权利,让法律成为各种矛盾和冲突评判的准绳。校园作为神圣的教育场合应当受到重点保护,在校园内伤害、侮辱教师的行为应从重予以处罚。 同时,李杏玲建议参考医调委的机制,设立教学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司法部门的业务指导,独立于师生双方,对教学纠纷进行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估,从而有效化解矛盾。(选自3月11日羊城晚报A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