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输液过程中突发病情变化死亡案

2019-07-29

诊疗概要

患者李某,男,65岁,因“头痛,咽喉痛3天”于2018830830到湛江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查:Bp 150/80mmHg,心率整,双肺呼吸音清,咽红,充血(+++),扁桃体Ⅱ肿大。诊断:1、急性扁桃体炎;2、急性咽喉炎。对症予以静滴头孢曲松钠、炎琥宁、地塞米松。患者935诉痛闷,后出现全身发绀,心跳呼吸聚停,立即予以心脏按压、注射肾上腺素等急救措施,经抢救无效,患者于20188301140宣告临床死亡。


纠纷经过

患方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在院方,存在过失以及未尽到应尽的监护及治疗义务的情况。家属方以及院方已共同见证并封存病历证明,抢救说明,针水,监控视频等材料,现申请医疗专家就以上表述和相关封存的材料进行研讨,作出正确的鉴定。医方对患方提出的投诉作出回复,认为我们医方愿意全力配合患方及医调委工作。患者死亡后,患方在医院与医方发生现场纠纷,经医调委两度到医院介入协调,患方同意到医调委申请调解。


专家意见

本例患者未行尸检,无法明确其病理死因,根据现有病历材料分析,考虑患者系急性心肌梗死导致死亡的可能性大,亦不排除药物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的可能。根据一般临床资料,头孢曲松钠使用前无明确规定需行过敏试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病史者,或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头孢曲松钠。本例患者因头痛、咽痛入院,既往无明显药物过敏史。根据监控视频,患者9:25开始输液,9:36突发胸闷胸痛,全身不适,考虑患者此时可能突发心源性疾病,亦不排除出现药物过敏,但上述情况,均与患者自身病情进展凶猛迅速、个人特殊体质等因素有主要关联,患方应承担一定的疾病风险。

医方在本次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抢救措施欠到位。根据医方提供监控视频,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医方在座位上实施心肺复苏不符合规范,未能第一时间将患者就近转移至病床上行心肺复苏。同时,未能及时予球囊面罩辅助通气或行气管插管等措施有效支持呼吸。在患者已建立静脉通道前提下,注射肾上腺素首选静脉注射而非肌注,医方未给予积极有效的药物支持,此外,医方抢救过程中未进行心电图监护。综上所述,医方的抢救流程及用药等方面存在不足,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医方不足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责任


调解经过及结果

2018830日,医调委接到医方报案后赶到现场,卫计局、公安均在现场调处,患方拒绝移尸,医调委按流程清场,协助患方封存病历及监控视频,劝说患方移尸及尸检。患方同意移尸,不确定是否尸检。次日,患方再次聚结在医院,经医调委现场协调后,患方疏散,但仍未确定是否尸检。

患方经其内部协商,未行尸检。

20181022日,患方到医调委正式申请调解。收集医患双方资料后,20181030日,医调委正式受理本案。

20181030日,医调委收到专家分析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医方。后经医调委到医院与医方沟通后认同专家意见,具体补偿方案由医调委协调。

20181214日,患方到医调委听取专家意见,通过沟通,患方基本同意专家意见,但希望可以提高赔偿额度。在确定患方意见后,医调委与医方协商后提高补偿额度到19万元。患方对此仍不满意,并表示希望能补偿20万元,医调委经协调后,为患方争取到19.5万元。患方经内容协商后,表示同意。

征得医患双方同意后,医调委制作调解协议,期间患方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医调委针对患方意见予以适当修改。但因医方客观原因,划款期限问题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后经反复协调,患方做出让步。

201918日,在医调委主持下,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体会

本案患方一直对我委持不信任态度,如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特别注明:此身份证复印件只用于办理医疗调解,其他用途作废。又在调解金额确认之后,针对协议书上个别字眼多次提出异议。所幸,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处理,本案顺利签署协议,患方亦如期收到补偿款项,医方对我委调解亦表示满意。

虽然患方个别成员对我委持不信任态度,甚至多次提出苛刻的要求,但是我委始终依法依规地协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针对患方的情况,我委没有因其不信任而消极调解,而是有策略、有原则地推进调解工作。如调解员一般会避其锋芒,与患方开明的成员沟通,由其内部做好思想工作,而且在其内部存在不统一意见时,建议其慢慢协商好后再答复。又如对于患方提出的要求,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我委一般会做出适当让步,必要是还会做医方的思想工作,保证调解的顺利进行。

总之,患方的态度不影响我委调解公平、公正地为医患双方排忧解难,这也是人民调解员应有的素养。从另一个角度看,患方对我委多次质疑、刁难,也是我委完善调解工作细节的动力。从这个角度,这对于医调委及调解员而言未偿不是一件好事。正如古人所说:它山之石,可以为错。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讯度网络
  • 首页
  • 电话
  • 留言
  • 位置